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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深圳1月27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呂靜 深圳市一名長長灘島期信訪人員因在該市寶安區法院暴力鬧訪,被公安機關以妨礙執行公務對其行政拘留十天。
  自2008年起,尤淑蓮(男,52歲,系原深圳市某佳電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)對寶安區法院負責涉深圳市某佳電子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某佳公司)相關案件的保全措施持有異議,寶安區法院依法複查覆核相關法律程序,並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代表,組織召開信訪聽證會,根據聽證代表表決情況,尤淑蒸烤箱蓮的信訪要求沒有任何合法依據。但尤淑蓮仍到寶安區法院及其他部門無理纏訪、鬧訪。
  尤淑蓮的妻子陳潔(系原某佳公司員工)與某佳公司分別為(2011)深寶法執字第447號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。1月21日上午,尤淑永慶房屋蓮與其妻子陳潔到寶安區法院信訪室信訪,聲稱寶安區法院已查封了某佳公司的財產,卻未執行陳潔的工資。寶安區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及其助理依法接訪了信訪人,並告知目前尚未查詢到某佳公司財產,尤淑連作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,可以與申請人陳潔協商解決工資問題。
  1月24日上午10時許,尤淑蓮再次來到寶安區法院,情緒激動地前往執行局辦公室尋找承辦法官,後返回信訪室要求承辦法官接訪,併在法院內大聲吵鬧。因該承辦法官已外出辦案,執行局副局長周鵬盛負責接待尤淑蓮,並依照工作規定引導尤淑蓮到信訪室接訪。但在周鵬盛剛進入信訪室的SD記憶卡時候,尤淑蓮衝進信訪室將其猛地推到在地。在周鵬盛保持高度剋制的情況下,尤淑蓮仍罵不絕口,並多次動手推搡周鵬盛,致使其眼鏡摔落。經安保人員依法阻止後,尤淑蓮仍不收斂,又多次腳踢信訪室內的辦公設施,嚴重妨礙寶安區法院正常的辦公秩序。公安機關在接到報警後,及時介入處理,依法以妨礙執行公務對尤淑蓮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決定。
  因尤淑蓮已上訪多年,且常有過激言論,寶安區法院將依法繼化療飲食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今後的穩控工作,努力化解相關涉法涉訴案件。  (原標題:深圳一名長期信訪人員在法院暴力鬧訪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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